總是在網路上看到曠男怨女在各大BBS和Blog中大歎自己的遭遇,遇人不淑,抱怨自己是何等的不幸,這類事件每天不斷重複上演。既然有這麼龐大的受害者,那試問誰又是加害人呢?
其實這類事件每個人都有經歷過,當然自己可能是受害者或是加害人,只不過單單憑這些,又何以判斷真的不幸福呢?那只不過是我們人生成長必經的過程罷了!
在我看來,幸福的定義其實很簡單-珍惜自己所擁有的。何必為過去不可挽回的事耿耿於懷呢?那都已是沉沒成本了。每個人在路上一定遇過一些行動不便的陌生人,只是在我們看來,我們認為他們和我們平常的生活有些不大一樣而已。只是我們都忽略到我們有著健全的身體可以行動自如,但有誰會懂得更加珍惜自己呢?反而只曉得炫耀自個兒騎車技術一流,馳騁在快速車道上,通行無阻。
行動不便的人每天只想盡自己力量生活下去,可以少麻煩人就少麻煩人。而不像我們成天怨聲載道,抱怨自己是全天下最不幸。在這地球上,即使糧食生產過剩,還是有人每天衛三餐而煩惱,不知下一餐在哪裡。要是我們再不自覺,珍惜自己所擁有的,那真的就只是個可憐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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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弘 尚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